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浙江医疗卫生招聘:2018年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97名工作人员公告(2)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18-03-04 13:06:53 |  访问:687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网址:http://sydwzp.zjwlhrss.gov.cn/login.jspx?

或者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报考”专栏。

(提示:为避免影响正常报名,请务必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考生注册”,提交注册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7:00。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为“通过”或“未通过”。在此期间本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四)打印报名表

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非本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无效。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1.时间:2018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温岭市城西街道城西大道208号)。

3.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核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2018年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其他人员应提供《2018年温岭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对报考人员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考生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缴纳考务费80元。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已缴费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今日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今日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今日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