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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缺特殊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18-11-13 08:13:45 |  访问: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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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缺特殊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18-11-12 15:11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省有关公开招聘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须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持有时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项目:电梯)。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2日至2000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政府网站(http://www.ak.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506室(黄沟路2号)。 联系电话:0915—3202690。

3、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附表2),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1)身份证;(2)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3)国家电梯检验员资质证;(4)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报名时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试。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照百分制计算,考官现场打分,全程录像。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70%。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以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安康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5-3202690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2018年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2.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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