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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辅助岗招聘4人公告

2019-09-20 21:07:17 人阅读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面试、复试、体检、政审进行。

(一)报名

网络报名:简历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0日08:00至2019年09月27日18:00。

(二)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确认方式。报名者须携带: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复印件留档备查);

(3)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请贴在报名表上)。

现场确认时间统一安排在09月27日09:00-12:00,15:00-17:00。

联系方式:方先生 0592-5079586

报名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a座3楼猎头部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审核通过者,将直接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复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按照1:3比例进入复试。面试、复试以胜任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主要考查内容。面试、复试阶段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五)体检

通过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派遣人员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与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

2.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厦人社[2019]22)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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