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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采购中心2019年8月招聘1名物资服务人员(派遣b1类岗)

浙江工业大学招聘信息 浙江工业大学 2019-08-07 02:13:24 人阅读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采购中心,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应聘条件应聘联系方式
1物资服务部3b11、学校实验试剂与耗材采购平台维护管理。

2、负责实验试剂与耗材中转、领用管理。

3、化学品入库和出库管理,剧毒品、贵金属贮存保管。

4、负责管控类化学品和气体钢瓶的采购、中转管理,负责气体钢瓶的回收处置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具有学校实验试剂与耗材采购平台维护管理;实验试剂与耗材中转、领用管理;化学品入库和出库管理及剧毒品、贵金属贮存保管;管控类化学品和气体钢瓶的采购、中转管理,气体钢瓶回收处置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77848851,应聘邮箱:chenxm77@zjut.edu.cn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拟聘公示”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1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情况见表2:

表2:b1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2600330040005000
年贡津贴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绩效考核奖学校根据每个b1类岗一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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