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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19 20:36:52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市行政审批局建设工程审批科岗位、市司法局公证协助岗位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刑事处罚的;

⑵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⑶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⑷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⑸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人事专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8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⑶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确定。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5楼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⑵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2.公示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292151,80292150

附件: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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