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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台州仙居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招生44名公告

2019-06-19 12:21:42 人阅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定向培养计划安排,我县 2019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44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仙居教育事业服务,并与仙居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仙居籍考生。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见附件)

三、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我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教育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6、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7、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和就业待遇

录取考生在大学正常学期期间的学费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支付方式采用毕业到岗后由工作单位给予报销。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仙居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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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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