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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2018-10-21 04:58:49 人阅读

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2018-10-20 09:42:32

绵阳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12所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和《绵阳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和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专业”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

5、愿意在绵阳高新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11月5日)。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使用绵阳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mysrskszx)中“报名小程序”,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考和聘用任一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或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600539。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的2/3左右,背景为蓝、红、白底,图像无拉伸)。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生活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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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2018-10-20 09:42:32

绵阳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绵阳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12所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和《绵阳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和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绵阳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的“专业”指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大类。

5、愿意在绵阳高新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11月5日)。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使用绵阳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mysrskszx)中“报名小程序”,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考和聘用任一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或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600539。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的2/3左右,背景为蓝、红、白底,图像无拉伸)。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生活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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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2018-10-20 09:42:32

绵阳人事考试网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11月5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12月3日-4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绵阳高新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8年12月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高新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8年12月中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小学(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或颁证机关开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的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未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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