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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充市川北医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3名)

2020-08-14 13:51:16 人阅读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川北医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3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按照《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北医发[2018]106号)执行。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川北医学院坐落于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市。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思想,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川北医学院网站(网址:www.nsmc.edu.cn)。

二、基本要求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川北医学院2020年8月招聘专职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20年8月招聘专职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00至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2020年8月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川北医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报名时的网络初审和初审通过后的网上复审。

1.网络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在2020年8月31日9:30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者应自行即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复审

(1)审查时间:2020年8月31日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报名系统截图);

②本人身份证;

③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

④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及成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时间;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3)审查方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将以上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于8月31日上午10:30前发送至招聘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相关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一张两寸的近期免冠照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5:00-17:00到川北医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心理测试

所有岗位应聘者均需参加学校安排的心理测试。请下载附件2(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心理评估测验题)和附件3(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工作人员心理评估答案页),按要求全部作答并将心理评估答案页的电子档于2020年8月28日前发送至招聘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为避免误判,请应试者务必认真作答,尽量不要调整答案页页面,保证答案页在一页之内,并将答案页文件改名为“心理评估答卷+姓名”。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1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限时案例分析和理论宣讲,每类题型答题时间分别为5分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理论宣讲选题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理论宣传阐释等相关方面。案例分析选题涉及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生党(团)建、心理健康教育、资助管理、突发事件处理、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

(六)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指标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面试当日24:00前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陆查看。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拟体检人员自行于2020年9月2日上午8:00到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楼体检中心(高坪区东顺路55号)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2.体检费用自理(约650元)。

3.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项目后再进餐。

4.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教育厅关于调整〈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以先签约上岗,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立即予以解约,相应责任由该应聘者承担。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川北医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学校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与本人正式签订聘用协议。

五、疫情防控

(一)所有考生需填报“健康码”。健康码是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防疫信息码。获取途径: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通过“防疫信息码”入口,填写相关内容,获取健康二维码。

(二)来自重点疫情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三)建议乘坐私家车到参加面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面对面交流。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

(四)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出校园。

六、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蒋老师 黄老师

监督电话:0817-3352663(川北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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